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干部、教师听课的通知
时间:2017-02-21 10:27:16    点击次数:

 

根据《江南大学干部、教师听课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6〕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干部、教师听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范围及次数

学院(部)党政领导

(1)学院(部)党政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2)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全校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二、听课对象及课表查询

1、听课对象

(1)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领导的听课范围以全校公共课、基础课为主。

(2)学院(部)党政领导以本学院(部)开设的课程为主。

(3)学校党政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听课工作。

(4)教师听课以同行开设的课程为主,鼓励不同学科相互听课学习和交流。

2、课表可查询《江南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表》(见附件1)。

三、听课要求

1、听课方式以随堂、随机为主,一律不预先通知授课教师和班级,任何教师不得拒绝听课。

2、听课人员需遵守教学秩序,请勿迟到、中途离开和接打手机。

3、听课人员应及时认真填写《江南大学听课记录表》(见附件2),对听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听课后应及时反馈,可采取以下反馈方式:一是直接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交换意见;三是与任课教师所在学院(部)党政领导交换意见。

四、听课材料报送与存档

1各级领导干部每次听课后须将《江南大学听课记录表》直接投放至一、二教学楼设置的听课记录收集箱中(听课记录收集箱放置在一、二教学楼的一层大厅中)。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将定期公布听课情况,并将听课意见反馈至学院和教师本人。

2教师的《江南大学听课记录表》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部)自行建立和管理本学院(部)教师的听课档案。

 

 

附件:1.江南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表

2.江南大学听课记录表

3.江南大学干部、教师听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