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12月份学位会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5-09-06 15:36:04    点击次数:

一、提交答辩申请时间安排

根据《江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江南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江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对申请2015年12月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盲抽送检时间安排如下:

1、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需通过学院组织的预答辩,然后到研究生院培养办打印成绩单,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答辩申请(系统开放提交答辩申请时间:10月14日至10月28日下午3时),同时在系统中提交按盲审要求准备的电子版学位论文(PDF格式)。修满学分,交清所有费用,提交答辩申请且导师审核通过后打印答辩资格审核表、携带导师评阅书、学位申请书(2份)、学位论文进程计划表(2011级之前学生需提供)、发表论文复印件(或文章录用通知)和学位论文(含电子版)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审核登记,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学院接受申请截止时间具体以各学院规定为准)。学院在系统中完成审核并统一汇总答辩资格审核表等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申请答辩。研究生院接受材料时间截止到10月30日。研究生院学位办从提交到系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库中调出相应的送检论文,统一送外单位专家评审。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答辩申请(系统开放提交答辩申请时间:10月14日至10月28日下午3时),同时在系统中提交按盲审要求准备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研究生修满学分,交清所有费用,提交答辩申请且导师审核通过后打印答辩资格审核表、携带导师评阅书、学位申请书(2份)、发表论文复印件(或文章录用通知)和学位论文(含电子版)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申请答辩,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学院接受申请截止时间具体以各学院规定为准)。学院研究生秘书在10月3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将申请答辩汇总名单签字盖章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院学位办根据论文盲审工作实施方案抽出当次参加外审的学生名单,从提交到系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库中调出相应的送检论文,统一送外单位专家评审。

3、在职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按规定格式准备好学位证书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3张),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答辩申请(系统开放提交答辩申请时间:10月14日至10月28日下午3时),同时在系统中提交按盲审要求准备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修满学分,交清所有费用,成功提交答辩申请且导师审核通过后携带导师评阅书、学位申请书(2份)、学位论文进程计划表(2011级之前学生需提供)、发表论文复印件(导师签字)和学位论文(含电子版)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申请答辩,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还需携带专家推荐书(2份)(学院接受申请截止时间具体以各学院规定为准)。学院研究生秘书在10月3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将申请答辩汇总名单签字盖章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院学位办根据论文盲审工作实施方案抽出当次参加外审的学生名单,从提交到系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库中调出相应的送检论文,统一送外单位专家评审。在职硕士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4所有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时电子版论文题目、纸质版论文题目必须与系统中的学位论文题目完全一致,如因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提交的盲审论文电子版本应严格按照盲审要求准备,若发现不按要求(如无盲审封面,出现导师姓名、学生姓名、学号等)提交,则推迟到下次申请学位且必盲;确认提交答辩申请前,盲审论文电子版可重复上传,自动覆盖前一次上传论文;确认提交答辩申请后,论文将不能修改,若仍需修改,请与学院秘书联系退回答辩申请,提交论文电子版后必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重新提交答辩申请

5、已通过答辩未授学位者,如需参加本次学位申请,请按相应学位类别规定时间至学院提交申请,获学院批准后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办理相关手续。

二、其余时间安排

112月10日至12月 17日:各学院组织答辩。

212月18日至12月25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学位申请者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312月31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申请者的学位授予等事宜。

请参加2015年12月答辩的研究生按照申请学位的相应要求,按时提交材料,过期不予办理。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5 年9月1日